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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10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9/30】 【来源: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民生办】 【阅读: 次】

 

市直民生工程牵头单位,各县区民生办:

根据年初民生工程工作计划安排,10月份继续作为我市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为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十八大以来民生工程实施成效;2017年实施的民生工程政策知识、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市直牵头单位和各县区在民生工程推进工作中创新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二、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

市民生办在皖西日报、六安广播电视台开辟民生工程宣传专题节目或专栏,市直各牵头单位按要求提供民生工程政策、成效宣传素材;各县区民生办组织县区牵头单位同步在当地(及以上)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得少于3次,同时组织安排乡镇广播站、宣传车等深入到村组开展流动宣传,连续宣传时间不得少于1周。

(二)网站宣传

在市、县区民生工程专题网及市、县区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开设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制作宣传飘窗(飘窗内容有民生工程政策、标识和宣传热线号码);市、县区项目牵头单位网站同步开设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做好牵头实施民生工程政策、进度、成效的宣传工作。

(三)走上街头宣传

确定一个休息日为民生工程统一集中宣传日,由县区民生办组织牵头部门走向街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半天,活动现场要有民生工程标识、宣传台、宣传条幅、宣传单、宣传品等。市民生办及市直牵头单位分工赴县区参与、指导活动。

(四)明白纸和公开信宣传

各县区民生办或牵头单位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印制民生工程政策明白纸和公开信,10月底前确保每一户群众家中有明白纸,每个村和社区张贴有公开信。

(五)标语和宣传栏宣传

各县区民生办督促每个乡镇街、社区、每个村部、村民组、城乡居民公共活动场所及其它显要位置设置民生工程宣传栏,同时,张贴(喷绘)民生工程宣传标语不少于2条。

(六)进村入户宣传

结合扶贫攻坚工作,各县区民生办要指导县区牵头单位分项目制订问卷调查,发放到受益对象手里,并对问卷调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同时,引导和发动乡镇街、社区和村干部一对一入户宣传,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宣传与受益对象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项目、政策标准等。

三、宣传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市、县区民生办及牵头单位是集中宣传月活动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好本县区、本单位宣传月活动,落实具体责任人,分别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

(二)创新宣传方式。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图文并茂地开展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紧紧围绕有效提升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参与度为立足点开展宣传月活动,使民生工程各项政策进村组、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

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民生办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116日前以书面的形式报市民生办(材料不少于1000字并附图片),期间,市民生办将会同市直牵头单位适时开展抽查。此次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10月份专项工作进行通报并纳入民生工程年终考核。

联系人:胡斌  联系电话:3382923  13605647013

邮箱:lasm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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