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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牵头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3/23】 【来源: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作者:民生工程办公室】 【阅读: 次】
 

民生办〔20177

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发改委: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精神,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列入2017年新增省级民生工程项目。该项民生工程省下达我市全年目标任务分别涉及市环保局、市农委和市发改委三部门。为进一步做好该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现明确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民生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负责牵头制定实施办法、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实施、调度督查、考核评价等。

二、市农委: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民生工程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制定实施办法。具体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调度督查、考核评价等。

三、市发改委: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民生工程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制定实施办法。具体负责秸秆发电工作的组织实施、调度督查、考核评价等。

请以上三部门抓紧明确该项民生工程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民生工程联络员,并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民生工程联络员名单及电话号码于321前报市民生办。

联系人:曹蜀皖;联系电话:3378263

                        2017317

六安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3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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