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文件通知

六安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3/6】 【来源: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作者:民生工程办公室】 【阅读: 次】
 

                                                 民生办(2017)5号

 

市直民生工程牵头单位、各县区民生办: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知晓度和管理水平,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我市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推动民生工程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现通知并要求如下:

一、把握原则。紧紧围绕全市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结合省民生办季度宣传要点以及市级宣传重点,以及时性、客观性、新颖性、总结性、针对性为原则进行编报。  

    二、明确责任。确定专人为信息编报责任人,具体负责民生工程信息编报工作。对涉及多项民生工程的牵头单位明确牵头联络员为民生工程信息总负责人,统一负责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

三、注重质量。撰写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民生工程的工作动态、进展情况、重要活动、推进措施、主要成效、典型经验等内容,重点是总结提炼民生工程实施的经验做法,挖掘信息的内涵、使用和宣传价值,突出民生工程工作创新、亮点和精品项目,做到选题新颖、内容深刻、语言简练。采取每月自报和指定内容、限时约稿等方式报送稿件。

四、确保数量。四县及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信息报送量每月不少于15条,全年不少于180条;开发区信息报送量每月不少于4条,全年不少于48条;市民生工程项目牵头单位信息报送量每项每月不少于2条(不足一项的按一项计算),全年不少于24条。

    五、统一报送。民生工程信息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市民生办邮箱(lasmsb@163.com),并在标题栏注明“**单位(县区);县区民生办信息同时报送至省民生办邮箱(ahsmsb@163.com),并在标题栏注明工作动态****、观点亮点***,便于信息检索查阅;县区部门的信息必须经过县区民生办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民生办邮箱。信息报送量以发送至市民生办邮箱数为准。

六、强化考核。信息报送量按照分项统计、讲数量重质量的原则进行测评,并实行按月通报制度(具体统计标准参见附表12)。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年终民生工程综合考核。

                   201736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