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霍山县“四强化” 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取得积极成效。2017年,该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巡查监测火点数为0,省市督查检查通报火点数为0,圆满完成了控制秸秆焚烧火点数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改善了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霍山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有关部门参与,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持续健全“县直单位包重点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包保责任体系和“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镇(园区)、村(居)、村民组三级管理体系,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强化督查巡查。对禁烧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督查,划定县城周围10公里,沿高速公路两侧各5公里,国、省道干线两侧各1公里,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衡山镇、与儿街镇、下符桥镇、但家庙镇、黑石渡镇、单龙寺乡、经济开发区等区域为禁烧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对火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扑灭,第一时间上报。保持12369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秸秆焚烧等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益处,广泛宣传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报道综合利用好的做法和先进事例,及时曝光打击处理违法焚烧秸秆的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禁烧氛围。
四是强化综合利用。禁烧的关键是要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按照“烧之为害,用之为宝”的原则,通过推进机械化还田10万余亩,支持农作物秸秆饲料化、扶持饲料化养殖企业,并通过改扩建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1个、推广秸秆户用气化炉100台、与3家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签订秸秆收购利用协议等方式拓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渠道,从源头减少秸秆焚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