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霍邱县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扎实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工作,全面推进集镇建成区整治、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努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截止目前,共启动238个中心村规划建设,其中,省级中心村60个,40个通过验收,20个在建,其它178个县级中心村建设稳步推进;另外,还启动了28个集镇建成区以“治脏、治乱,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为内容的“两治理一提升”,16个集镇建成区整治通过省级验收。
一是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建立坚强有力的指挥部。全县成立高规格的领导组,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所有县委常委都是领导组成员,所有常委和副县长都牵头负责具体任务。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乡政府任期目标和对乡镇及县直单位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今年,进行了机构调整,成立了淮淠美丽办,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配备一正两副,解决了长期没有专人、专门机构从事这项工作的问题。全县还建立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周通报、月调度及常态化督查三项制度,建立了县几个班子领导联系、县直单位一对一帮扶中心村、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等制度,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二是科学规划,配套政策,绘制统筹推进的作战图。聘请合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规划设计院等编制全县村庄布点规划和各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反复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完善。为使规划早日落地建设,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美丽乡村建设技术导则、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暂行办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意见、中心村创建森林村庄实施意见,财政专项资金和涉农项目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和配套政策,形成了政府强力推动,政策激励拉动,全社会合力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培育各具特色的示范点。全县通过做实环境文章、做活水文章、做活水文章、做足绿文章、做好文化文章,在中心村建设类型上,以改造提升为主、集中新建为辅,不搞大拆大建。对改造提升的,注重保留原有风貌,突出生态文化乡村特色。对集中新建的,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把好规划关、配套关、质量关、价格关,着力打造新型农村社区。对集镇建成区整治主要是治脏治乱和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集镇建成区整治和中心村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精心建设,深挖美丽元素,打造淮畔风情。
四是多措并举,整合要素,注入强劲起步的新能量。一方面,强化用地保障。完成当年省下达的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及时安排落实省下达的增减挂钩项目,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对土地开发复垦项目验收合格的新增耕地,县给予每亩1000元补助经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在美丽乡村建设点实施土地增减挂项目的,另增加补助标准每亩10万元。另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并按照5%的速度逐年递增,与省市专项资金捆绑使用。此外,今年使用土地增减挂项目结余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已达1.9亿元。全县通过企业代建、社会捐资、群众自筹、产业发展等方式,共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1.2亿元。并成立县项目评审组,执行重大项目招投标和工程项目资金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五是做强产业,夯实基础,创造生生不息的源动力。一是把发展产业作为重要内容。将全县农业产业划分为七大功能区,指导各中心村依据功能区划分编制“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建成优质农产品、特色果蔬、特种养殖、休闲观光农业等特色农业示范村,打造竹柳、猕猴桃、冬枣、油茶、特种水产品养殖等“一村一品”示范村。二是把建好堡垒作为重要保障。按照“五个好”标准,强化各示范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达到“一好双强”要求。全县有16名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被招录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11名村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班子。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村级工作各项制度,确保活动正常开展,村级组织战斗力明显增强。三是把培育乡风文明作为不懈追求。各乡镇围绕“六个一批”要求,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好儿媳、好儿女、好夫妻”等创建活动,开展“霍邱好人”评选,制定村规民约,广泛开展“三关爱”活动、普法教育,经常开展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重点示范村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支持度不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