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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城乡医疗救助

【字体: 】 【编辑日期:2014/2/12】 【来源: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作者:SysAdmin】 【阅读: 次】

    2014年,更加合理确定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全省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与大病保险相适应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探索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转诊机制和异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 图为马鞍山市医疗救助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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