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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

【字体: 】 【编辑日期:2014/2/12】 【来源: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作者:SysAdmin】 【阅读: 次】

    2014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免费复明手术,对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药物治疗费用补助,为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图为宿松县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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