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措施确保全年民生工程目标顺利实现
为高效率、高标准完成今年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向广大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我市民生办认真分析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形势,倒排年前工作计划,有步骤推进我市民生工程高效实施。
一是强化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将十月份作为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组织县区和部门开展综合宣传和专项宣传,利用皖西日报、大别山晨刊等主要新闻媒体重点跟踪报导工作成效,结合市委宣传部百姓宣讲、团市委 “江淮普法行”以及牵头实施部门“民生工程政策走上街头”等活动,真正将民生工程政策交给群众。
二是针对重点县区、重点项目开展调度。对照年初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对各县区、各项民生工程进展进行分析调度,市民生办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督办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落实整改,确保补差补缺,确保我市民生工程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是开展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市民生办会同市统计局针对五县四区民生工程受益群众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将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作为检验民生实施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是完善民生工程基础数据库。根据省办要求,市民生办布置并指导县区及市直部门做好民生工程基础数据库填报工作,在认真审核、完善的基础上及时上报至省办。 五是开展民生工程国有资产检查。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民生工程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13】544号)要求,市民生办会同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12月底检查各县区民生工程国有资产管理落实进度,进一步检验2007年以来已建成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效益发挥情况。
六是完成民生工程调研报告。围绕“构筑建设类项目实施的绿色通道”重点课题认真开展调研并完成调研报告,分析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研究高效推进的措施,为市政府完善民生工程推进政策提供依据。
七是组织民生工程完成情况考核。以平时工作推动、序时进度及完成情况为重要标准,在优化考核程序的基础上对市直部门与县区的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并对先进县区和部门提请市政府通报表彰。
裕安区“四项制度”强化城乡居保生存认证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公示监督举报制度。要求各社保经办机构年初从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导出到龄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分村(居)打印,在村居集聚地公示,每月及时上报公示结果,区城乡居保中心根据生存认证结果及时做好待遇暂停续发和参保关系终止业务。
二是建立数据信息比对制度。各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死亡人员信息上报区城乡居保中心,区城乡居保中心在每月待遇发放前,将领取待遇人员信息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及时核销重复享受待遇人员;并与区公安、民政部门比对死亡人口信息,核销死亡人员。
三是建立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汇报制度。将城乡居保生存认证工作纳入乡镇街、开发区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生存状况汇报制度。区城乡居保中心经办人员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城镇职工医保系统相关数据,建立待遇领取人员病亡高危信息库,重点加大对病亡高危人群的认证力度。
四是定期开展待遇领取人员生存集中认证制度。对大多数身体健康且在家人员,进行面对面集中认证;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人员,采取上门服务认证;对在外务工、在外居住人员,由其亲属签订责任书暂时代理认证。区城乡居保中心不定期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对待遇享受人员的生存状况进行抽查认证,并于每年年终将各地的月报、抽查、年度认证、群众举报等信息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裕安区民生办)
金安区实行“四统一”模式用好美好乡村建设资金
为管好用好美好乡村建设资金,金安区明确规定实行“四统一”模式管好用好建设资金。一是统一制订规划。根据全区美好乡村发展规划,整合统筹项目布局和建设内容,突出农村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及中心村建设,打造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平台。二是统一申报立项。美好乡村建设项目由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择优申报,再经专家全面论证评审。属上级批准立项的,由区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逐级申报;属区本级立项的,纳入整合资金项目计划。三是统一下达计划。区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批复的项目计划及本区安排的项目,将资金计划统一下达到乡镇和项目实施单位,并将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四是统一监督管理。严格对财政支持美好乡村建设资金预算、分配、执行等环节监督。强化对项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并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美好乡村建设项目后续管理办法,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金安区民生办)
民生简讯
近日,由叶集试验区统战宣传部、民生办、文广新局共同主办的民生工程宣传暨送戏下乡演出活动于10月9日晚在三元乡四林村拉开帷幕。此次演出活动将在叶集区各乡办村巡回演出30场次,历时一个月左右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