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民生沿革 > 2012

十一、就业技能培训工程

【字体: 】 【编辑日期:2012/4/20】 【来源: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作者:SysAdmin】 【阅读: 次】

  各市县均有选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技能训练和职业能力培养。农村劳动者自主选择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不同的职业工种(项目)分别给予补助。在技工院校等就读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专业为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毕业时每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