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徽民生工程
六安市财政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领导关注
工作动态
政策措施
媒体聚焦
项目公示
文件通知
民生简报
图看民生
站内检索
进度公示
项目信息公示
2017年民生简报
2016年民生简报
2015年民生简报
2014年民生简报
2013年民生简报
2012年民生简报
2011年民生简报
2010年民生简报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民生沿革
>
2011
十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字体:
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1/4/5】 【来源: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作者:SysAdmin】 【阅读: 次】
对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医疗保险基金,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2011年筹资标准为政府补助每人200元,个人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