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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7/14】 【来源: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作者: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阅读: 次】

    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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